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范县新区三葫芦百货批发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范市监处罚﹝202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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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范市监处罚﹝2025﹞55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13 |
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飘柔?绿茶长效清爽去油洗发露”4瓶、“高夫?激情精油香氛沐浴露”2瓶、“高夫?净爽精油香氛沐浴露”2瓶、“力士柔亮润发精华素”1瓶、“力士娇肤香氛沐浴乳”4瓶、“换牙宝牙膏”2盒;3.罚款132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3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2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且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 ||
处罚机关 | 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926MB0Q20515E |
数据来源 | 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926MB0Q20515E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